第一种情况是公司所需求的技能与设计师拥有的技能是一个交集,并且交集面较小,那么这个时候劳资双方都可能不划算;第二种情况是设计师的技能是公司所需技能的子集或公司所需技能是我个人技能的子集,这时劳资双方其中有一方会不划算。这种无法较充分实现劳资双赢的合作是不会长久的,也即会是阶段性的。
第二种情况是装饰公司中的一部份设计师是为配合公司完成阶段性任务而特设的,并非常设职能,因此当这一阶段任务完成又找不到适合岗位时,我就得离开。
第三种情况是设计师没有职业成就感,当我已想尽办法都无法改变目前环境、局面、观念等的时候,我会因无所突破而离职。(这种回答方式要有后续补充说明,否则考官会认为你无能)。
第四种装饰公司发展速度慢长期没有单子。当我在公司呆了较长时间,而因公司发展速度慢长期没有单子做,使我无法吸收新的养分或获得发展机会的时候,我会选择离职。(涉及到心态、价值观与忠诚度问题)。
第五种是个人问题及因素;当我所处位置横向与纵向发展空间都不大的时候,我会因难以突破而离职。(涉及到心态与忠诚度的问题)。
有的时候采用其中一种方式回答就可以,有时需同时采用几种方式组合回答,但不管你怎么回答都可能有一定风险,因为考官还会追问下去,因此你还必须准备好对你当时有利的解释,当然这种解释不只局限在这一道题中,而是可以渗透在整个面谈的过程中。这就要求求职者会“抓题”,在面试前把答案想好,并做好应答策略布署。http://www.yipinpeixun.com